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岗美“集中段”地段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次数:
详细介绍
一、基础信息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岗美“集中段”地段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洲村社区岗美“集中段”地段,中心坐标东经113.183595°,北纬:23.179850°,占地面积为7113.83平方米(国家大地2000坐标);地块东至原岗美沙工业区2号部分厂区和凤江路,南至南海双语实验学校,西面隔硬化空地(原广西建工设备堆放区)为南双路,南双路以西为珠江,北至空地,历史上主要用作皮带加工、蓝湿革生产、布料压花转印及湿拌砂浆改性剂的生产经营。据《南海区NH-BC-05-03、NH-BC-05-04、NH-BC-05-05编制单元(里水镇金峰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第一类用地。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所获得的资料,结合人员访谈的结果,地块历史上共有3家企业在地块进行生产活动,行业类型包括皮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和其它建筑材料制造,生产过程涉及工业废气、废水的排放、危化品的存储、危废的产生等活动,经污染识别,地块的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六价铬、镉、铅)、挥发性有机物(二甲苯、苯、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及石油烃(C10-C40)。
同时,地块东侧和北侧历史工业区的生产、排污活动极有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项目地块存在潜在污染区域,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初步采样分析。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同时在地块外地下水流向上游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表层样品,分析监测因子为理化性质指标(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的基本45项和其它关注污染物: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此外,调查单位引用了相邻场地已备案的场调报告中的对照点(位于本地块下游),分析监测因子包括理化性质指标(pH、水分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浑浊度、GB36600表一重金属7项、苯、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及石油烃(C10-C40)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检出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 类标准外;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
由于浊度不属于毒性指标,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故调查单位认为本地块地下水浊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相应筛选值,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中小学用地(A33)的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鉴于地块环境调查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完善地块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地块现场施工和环境管理措施,进行封闭式管理,防止改变地块环境现状的不可测因素发生,避免引入新的外来污染物,后续开发活动中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施工并报告环境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