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村W02-1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大富村W02-1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详细介绍
一、基础信息
大富村W02-1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地块调查面积为36182.53平方米。地块现权属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1年,因地块有新规划,地块内企业已完成搬迁、拆除工作并做好围蔽,待下一步开发利用。
地块周边情况主要以住宅、市政道路为主,地块东至季华北路,南至学富路,西至佛山市禅城区第四中学,北至恒大滨江华府。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到的大富村W02-1地块周边历史卫星图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污染识别,地块历史存在疑似污染区域:
目前状态:地块内原有厂房已经全部拆除完毕,相应的机械设备和生产材料均已清除。地块内为杂草和空地,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植被生长茂盛、未发现明显的受污染痕迹、残余化学品或污迹。历史经营企业主要包括:五金加工厂、卫浴加工厂、袜厂、针织厂、磨毛厂、塑料厂、粉末厂及陶瓷粘剂、餐饮、物流配送十大类。其中五金加工厂机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重金属及石油烃类污染;卫浴加工厂、袜厂、针织厂、磨毛厂的生产工艺较简单,但机械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机械润滑油的滴漏产生石油烃类污染;塑料厂涉及注塑工艺,极有可能使用增塑剂产生领苯类污染;粉末厂及陶瓷粘剂厂属于混合搅拌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机;周边企业:地块周边有一变压站,相邻地块历史使用情况与地块类相似,主要为简单的五金加工行业,周边原工厂大多已拆除;相邻地块周边除沙口水厂,无其余大型工业企业的分布。
经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烃、领苯类,潜在关注区域为地块企业生产区。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项目存在潜在污染区域,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确定疑似污染区域,以及明确具体的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27个土壤采样点,编号为S1~S27,同时在地块外上游、下游区域各布设一个土壤对照点取表层样品分析,编号为S28、S29,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及特征项目: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脂,部分点位加测多氯联苯。
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监测因子为监测因子为pH值、浑浊度、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苯、甲苯、二甲苯(总量)、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四氯化碳、氯仿(三氯甲烷)、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邻二氯苯)、1,4-二氯苯(对二氯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乙苯、苯乙烯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脂、多氯联苯(总量)(U1加测)。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一类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及部分点位pH检出限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 类标准;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且所在区域均已供应市政自来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不作为本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