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大道与武夷山路交界东侧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浏览次数:内容介绍:
一、基础信息
中阳大道与武夷山路交界东侧文化活动设施用地(以下简称“地块”)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地块区域于2016年11月进行征地回收,征收完毕后权属单位变更为汕头市土地储备中心。据相关资料收集,地块历史上未曾有工业企业入驻,主要作为鱼塘养殖使用;地块历史及现状用地性质均为农用地,地类为林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2021年4月,地块拟规划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兼容体育馆用地(A22兼容A41),用地性质发生改变,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调查结果表明需要开展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等后续工作,原则上需在所有后续工作完成后方可进入土地出让、开发利用等环节,避免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对未来地块内及周边活动人员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为后续土壤开发利用决策提供依据。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搜集的资料可知,地块90年代前为沿海滩涂及水潭、荒地,90年代起至今用于十一合村村民养殖作业,主要养殖鱼、虾、鸡、鹅等家禽;地块历史及现状无任何工业企业的生产入驻;地块历史上无外来垃圾倾倒现象,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及地下输送管道,地块未收到环保方面相关投诉或举报,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也不存在任何固废堆放场;相邻地块与地块历史沿革相似,历史上未曾有过工业企业的入驻情况,地块周边无“电镀、化工、制革、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焦化、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12大类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等公共设施。
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调查组使用XRF和PID快速检测仪器对地块内表层土及底泥样品进行抽样检测,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9个筛查点位,编号为S1至S9,选取土壤中铜、镍、铅、镉、砷、汞、铬及总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筛选因子,铜、镍、铅、镉、砷、汞的筛选值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的二类用地筛选值,铬的筛选值参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中铜、镍、铅、镉、砷、汞、铬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总挥发性有机物用光离子气体检测仪(PID)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抽样检测样品的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未见异常,铜、镍、铅、镉、砷、汞的快筛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的二类用地筛选值,铬的快筛结果符合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二类筛选值;总挥发性有机物在本次快检结果中均未检出,抽检样品土壤质量良好。
经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符合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兼容体育馆用地(A22兼容A41)的用地要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