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浏览次数: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新建项目
项目地点:台山市水步镇文华开发区岗长山7号地4号厂房
建设单位:台山市鸿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北面为山地,东面、南面、西面均为工业厂房,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目标为龙和,距项目最近距离约为320米。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680m2。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4.5万元,主要从事EPS泡沫制品的加工生产,年产EPS泡沫制品300吨。本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01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89290*****
联系地址:台山市水步镇文华开发区岗长山7号地4号厂房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