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23 浏览次数:【公示稿】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现将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外资工业村10号
建设单位: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
公示单位: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二期新增2条生产线(1条中实气门加工线,1条机械加工线),中实气门加工生产线产生的气门半成品经外发加工后回厂进行机械加工生产成气门成品。二期生产产品不变,年产气门197.4万根,二期建成后全厂年产气门697.4万根。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3日~2024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0551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外资工业村6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富士气门(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