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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半岛路以北、金域蓝湾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浏览次数: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半岛路以北、金域蓝湾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内容

 

详细介绍

一、基础信息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半岛路以北、金域蓝湾以西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半岛路以北、金域蓝湾以西,中心地理坐标北纬 23.013456°,东经113.160015°,调查面积为28756.98平方米,现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土地历史用途包括农用地、工业用地(以五金加工企业为主,此外还包括喷塑企业和聚苯乙烯泡沫制造企业);根据《佛山一环沿线(南海区石(石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GB36600第一类用地。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9~10月。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在1997年之前为农用地;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土地使用权人于1997~2005在地块内陆续建成工业厂房;此后至2015年地块内厂房建筑物布局未有明显变化;1997至2015年,地块内共有14家企业在地块内进行经营(其中同发五金喷塑厂、志发钢管厂、骏业五金配件厂等13家企业为生产加工型企业,佛山市南海区石(石肯)二村综合服务部仅进行日用百货的仓储,不涉及生产),地块内生产企业类型以机加工(钻、铣、车、磨等)工艺为主,其余工艺包括喷粉(含磷化前处理)、制管、聚苯乙烯颗粒发泡、熟化等;2015年地块内启动工业厂房的拆除工作,并于2016年全部完成拆除,地块原有硬化基本保留;2016年至2018年闲置;2019年初至2020年,地块南侧金域蓝湾二期建设开挖的土方回填在地块内,填土厚度在0.6~3.2m左右,平均填土厚度约为1.8m,土方量约5.2万m3,填土覆盖整个地块;2020年停止填土,地块现场围蔽并闲置至今。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2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同时引用相邻地块《石(石肯)村一村东周巷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该地块场调结论为第一类用地,且已通过评审取得备案函)中的2个对照点(含1个土壤表层监测点和1个水土共用点)作为本次调查的对照点。采样深度按至少需要采集回填土表层土壤、素填土表层土壤、下层土壤(初见水位附近)及饱和带土壤样品的原则,并结合岩心及快筛情况进行分层采样,不同土层样品垂向采样间隔不超过2 m,每个监测点至少采集了5个样品进行实验分析。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113个,涉及到的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3项(pH、水分、有机质)、特征污染物32项(总铬、六价铬、镍、汞、砷、锰、氟化物、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苯并(g,h,i)苝、芘、蒽、荧蒽、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其中六价铬、镍、汞、砷、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 h]蒽、茚并[1,2,3-cd]芘、萘共17项包含在45项基本项目内),除特征污染物外其他基本项目28项(镉、铜、铅、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总共63项指标。

本次调查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个(地块内6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检测项目包括常规项2项(pH、浑浊度)、特征污染物31项(六价铬、总铬、镍、汞、砷、锰、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苯并(g,h,i)苝、芘、蒽、荧蒽、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总共33项指标。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所有监测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除锰外,其余指标均未超出本次调查确定的风险筛选值。浑浊度为非毒性指标,对人群健康无潜在风险。区域内(含对照点)均存在地下水锰超标情况,主要是由于珠江三角洲浅层地下水水质背景值高造成。地下水中锰为非气态污染物,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后续开发不饮用或使用地下水,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作为本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故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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