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25 浏览次数: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市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详细介绍
一、基础信息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市场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村,中心坐标东经:113.195820208°,北纬:23.132799072°,调查面积为23456.91平方米,现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社区白沙经济联合社。2021年,因地块有新规划,地块内企业已完成搬迁、拆除工作并做好围蔽,待下一步开发利用。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到的南海区大沥镇黄岐白沙市场地块周边历史卫星图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污染识别,地块历史存在疑似污染区域:
目前状态:地块内原有建筑已经全部拆除完毕。地块内为杂草和空地,存在少量建筑垃圾,现场植被生长茂盛、未发现明显的受污染痕迹、残余化学品或污迹。历史经营企业主要包括:五金加工厂、纸箱加工厂、汽修厂。其中五金加工厂机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重金属及石油烃类污染;;纸箱加工厂的生产工艺较简单,但机械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由于机械润滑油的滴漏产生石油烃类污染;汽修厂涉及喷漆工艺,可能会产生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
经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可能存在的潜在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烃、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潜在关注区域为地块企业生产区。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项目存在潜在污染区域,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采样分析工作,进一步确定疑似污染区域,以及明确具体的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采样点,编号为S1~16,同时在地块外上游、下游区域各布设一个土壤对照点取表层样品分析,编号为S17、S18,监测因子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及特征项目:石油烃(C10-C40)。
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编号U1-U3),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编号U4),监测因子为监测因子为①基本项:pH、浑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③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总量)、石油烃(C10-C40)。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指标检出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外;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后续开发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不作为本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建设,如在施工时发现有疑似地块污染的情况,应及时停工,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