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腾龙村西区6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腾龙村西区6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
详细介绍
一、基础信息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腾龙村西区68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腾龙村西区68号,中心坐标东经:112.982965466°,北纬:22.887108263°,调查面积为5220.65平方米,地块历史为茶山岗,地势偏高,地块东面为道路,隔道路为鱼塘;南面为越丰金属家具厂;西面和北面为腾龙村居住区。现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大同经济联合社,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NH-I-68-08编制单元(大同村)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幼儿园(R22服务设施用地),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二、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据污染识别,地块入驻企业均不涉及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印染等重污染工艺。地块建设过程中无使用外来填土,无垃圾填埋现象,无收到任何环保投诉。地块历史上共有4家企业入驻,分别为麻袋加工厂、南海市大同色纸厂、南海市西樵大同业兴五金厂、鞋盒包装厂行业类型包括手工制造及五金加工,生产过程涉及工业废气的排放、危废的产生等活动,存在污染途径;同时,地块周边工业区的生产、排污活动极有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范要求,本地块存在污染区域,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初步采样分析。经污染识别,地块的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甲醛、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三、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结论
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主要通过采样分析进行,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编号为S1-S6),同时在地块西北侧及地块东南侧处各寻找1个土壤性质与地块相似、历史上未经扰动的点位作为对照点位,编号分别为S7~S8。监测因子为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以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及特征项目:甲醛、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编号U1-U3);同时在地块上游布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井(编号U4),监测因子为:①基本项:pH值、浑浊度;②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③特征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总量)、甲醛、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1)土壤
初步调查进行了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无机物的检测。通过对比分析得知,本次调查土壤样品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风险筛选值;无须对目标地块重金属及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2)地下水
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指标检出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外;其余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后续开发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浊度虽然超出相应标准限值,但不属于毒性指标,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因此不作为本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分析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对地下水启动下一步调查工作。
四、结论
经对地块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地块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地下水浑浊度指标超标,建议后续发开过程中不利用地下水。在此基础上,地块符合幼儿园(R22服务设施用地)的用地要求,建议结束地块调查工作。
在地块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建设,如在施工时发现有疑似地块污染的情况,应及时停工,进行进一步调查评估工作。